答复内容:广州市户籍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区内地税大厅办理缴费登记。办好缴费登记后,个人可与开户银行签定ETS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以后每月的社保费由银行自动划扣;也可每月到主管税务机关门前开票缴费。如个人在当月25日前新参保的,当月登记当月征收,登记所属期为当月;25日后新参保的,登记所属期为次月,次月开始征收。
发布时间:2017-7-14 11:13:44

答复内容:银行划账不成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有以下三种:
  1、账户余额不足。请参保单位(人)确保缴费账户内有足够费款的余额(包括按银行规定收取的小额帐户管理费或手续费)以及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留意当期费款应在当月划扣成功。
  2、账号与户名不符。参保人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缴费,账户户名登记错误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账。需重新与银行签订ETS协议或重办委托银行划账缴费手续。
  3、账户不正常。参保单位(人)的银行账户处于挂失、注销、冻结等非正常状态,需重新与银行签订ETS协议或重办委托银行划账缴费手续。
  4、缴费方式。因各种原因银行划扣不成功的,参保单位(人)可采用以下方式缴费:ETS缴费、门前开票缴费和POS刷卡缴费

    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单位(个人)为避免影响待遇享受,发现划帐失败时应及时在当月内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否则会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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