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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雇主应如何参保? 发布时间:2017-7-17 13:45:01 |
根据粤人社规〔2016〕4号文,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情况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是广州市户籍)可以自行选择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办理参保,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可参保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 情况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是本省或外省户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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