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用哪些申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7-8-4 9:55:44

答: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可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或微信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现该业务已实现同城通办,选择门前申报的纳税人可到广州市任意一间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如纳税人需要补缴税款的,仍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

  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的,可凭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网址为:http://www.gdltax.gov.cn)或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办税大厅(http://www.gzds.gov.cn)进行申报。

  纳税人采用微信申报的,需添加“广东地税”公众号且绑定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在微信里查找并添加“广东地税”公众号,点击进入“微办税”—“用户中心”,可选择电厅账号密码方、扫描自助终端二维码或使用微信实名认证等方式绑定自然人信息,并根据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用户绑定个人信息后,点击“微办税”—“个人办税”—“12万个税申报”,进入申报界面进行申报。(详见《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操作手册》,该手册可登陆广东地税网站首页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gdltax.gov.cn)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邮寄地址为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纳税人委托任职单位、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受托任职单位、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附送委托申报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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