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伤残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是否需要参保?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