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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数字证书的企业 发布时间:2012-5-28 14:07:25 |
已持有数字证书的企业 开通工商应用服务指南 已持有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颁发的机构数字证书,在已持有的机构证书中增开工商业务应用的单位,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 网上自助申办 使用原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gzca.gd.cn ,输入原数字证书的密码,进入用户操作页面,选择“增开应用”功能,并按相应提示操作,进行银行代扣划账成功后,直接开通激活新网办应用。 二、 前往中心服务大厅前台申办 请携带以下资料及已持有的单位(企业)机构证书前往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前台办理,由工作人员为您开通新的网办业务应用。 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 Ø 原数字证书 Ø 《数字证书业务办理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可登陆www.gzca.gd.cn下载) Ø 所申请的网办应用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如: 工商应用则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Ø 申请人(办理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Ø 证书介质费用和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见后续收费表) 老用户增开新网办应用后的证书操作使用方法按原证书的操作使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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